各相关企业:
您好!
2025年宁波市第二期创新创业券活动申报将于6月23日24时截止,为确保您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现就活动的关键事项进行提醒,请各企业负责人务必留意:
一、审核状态确认
如果您的创新创业券报名申请状态显示为“发放中”,这标志着您的申请已经通过审核,可以开始下一步核销操作。
二、核销申请提交
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尚未提交核销申请。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核销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请已成功申领创新创业券的企业务必在此之前完成核销,以免影响您后续参与创新创业券活动的资格。根据本期活动通知,未成功核销本期创新创业券的企业将无法参与之后的创新创业券活动。
三、退回修改
对于已提交申请但存在问题被要求退回修改的企业,我们建议您尽快对照审核意见,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这将有助于加快您的核销进度,确保创新创业券的顺利使用。
四、发票说明
在核销过程中,若您使用电子发票作为核销凭证,请在上传时务必选择发票类型为“数电发票”。我们注意到,之前的审核中发现很多企业上传发票时将发票类型选择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结果导致机审不通过。因此,请务必确保发票类型选择正确,以提高核销效率。
五、设施设备材料信息说明
对于核销设施设备购置租赁消费券的企业,材料与信息内容必须与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严格对应,确保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我们诚挚地邀请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各企业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创新创业券资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共同推动宁波科技创新事业迈向新台阶。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如有疑问请咨询: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杨俊烨
0574-87910711(仅限创新创业券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