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前管发〔2022〕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企业补助
1.申报条件
2024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服务型先进企业。
2.奖励标准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服务型先进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3. 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研发机构补助
1.申报条件
2024年度新认定区、市、省、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新认定市、省级企业研究院。
2.奖励标准
对当年新认定的区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给予5万元的奖励和5万元科技创新券;对当年新认定为宁波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宁波市工程研究中心、宁波市产业创新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的晋级补差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宁波市级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50万元晋级补差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获批列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期内市、区两级合计补助经费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2倍。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技术转移转化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新区纳税的工业制造企业;
(2)企业与院校、行业技术领先企业开展的技术合作引进转化科技成果项目。
2.奖励标准
对引进转化且当年产生销售的,根据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交易金额,给予受让方不超过20%、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备案证明;
(4)项目经费有关支付凭据复印件;
(5)项目证明水平材料;
(6)合作单位资质证明;
(7)项目可行性报告(1立项的背景和意义;2国内外研究开发现状和发展趋势(包括知识产权状况);3拟承担单位的技术优势和条件;4项目目标、研发内容和关键技术(须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及验收标准等);5技术路线方案、课题分解;6经费预算;7年度进度和目标;8预期成果(包括科研报告、论文、知识产权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未来三年项目新增产值预测,并提供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9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介绍;10项目的设备投入、生产及研发场地、项目产品产出等情况)。
4.其他说明
企业同一类型的项目合同只能申报一次。
(四)企业科技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
对列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的牵头企业;宁波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完成单位。
2.奖励标准
对列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及宁波市工业类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的牵头企业,按上级补助资金实际到位数予以不超过50%的同步配套资助,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原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按原政策执行);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宁波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实行等额配套奖励,其他顺序完成单位按标准的30%给予奖励。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补助
1.申报条件
首次通过CNAS、CMAF等获得国家级认证的实验室的企事业单位。
2.奖励标准
对企事业单位首次通过CNAS、CMAF等获得国家级认证的实验室,给予10万元补助。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级认证的实验室证书复印件。
(六)科技金融贴息补助
1.申报条件
(1)新区五年内的创新型初创企业;
(2)向经市银监局批准设有科技支行或在新区设有一级支行的银行所发生的科技贷款。
2.奖励标准
按银行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期24个月。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创新型初创企业认定文件;
(4)科技贷款申请书;
(5)银行出具的科技贷款证明;
(6)科技贷款合同;
(7)企业贷款支付凭证。
(七)企业融资补助
1.申报条件
(1)创新型初创企业或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有风投类资金引入(新区引导基金参投的基金除外)。
2.奖励标准
按实际到位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创新型初创企业认定文件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证书);
(4)投资合同复印件;
(5)风投类资金的备案证明;
(6)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等)。
(八)科技咨询服务机构补助
1.申报条件
(1)新区注册满1年的科技咨询服务机构;
(2)2024年度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2.奖励标准
按其为新区企业提供服务签订合同的实际营业收入(以发票及实际收款为依据)给予3%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4年企业财务审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
(4)企业员工的社保证明;
(5)企业服务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及清单。
(九)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
1.申报条件
(1)研发经费规范记账,2024年度研发经费100万元以上且增幅5%以上;
(2)企业2024年末拥有效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或在2024年度内申请发明专利2件(含)以上。
2.奖励标准
按核定的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2%的补助,对具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创新龙头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比例提高到2.5%,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上年度无研发费、当年统计上报研发经费1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3万元。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及有效性证明复印件或2024年度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2023年、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5)企业人员研发人员花名册及社保清单 。
4.其他说明
该项目材料可6月15日前提交。
(十)研发费清零补助
1.申报条件
2024年度统计研发经费100万元以上且2023年无研发费。
2.奖励标准
上年度无研发费、当年统计上报研发经费1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3万元。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B203表。
(十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认定补助
1.申报条件
(1)初次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初次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
(3)初次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星创天地。
2.奖励标准
初次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晋级补差奖励。初次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晋级补差奖励。初次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星创天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晋级补差奖励。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十二)孵化载体奖励
1.申报条件
孵化载体内在孵企业首次获甬江引才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宁波市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
2.奖励标准
在孵企业首次获甬江引才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宁波市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所在孵化载体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4)入驻孵化协议。
(十三)中试企业房租补贴
1.申报条件
经孵化器年度备案,区内孵化器毕业且进入中试产业化的科技企业。
2.奖励标准
前三年按最高12元/平方米房租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80万元,其中后二年亩均税收(增值税和所得税)须达到全生命周期服务监管意见亩均税收要求。
3. 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2024年度租房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发票;
(4)毕业证明。
(十四)生命健康创业创新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获得投资机构或社会资本投资,且落户在区级及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生物技术服务平台或信息技术与生物医药融合项目。
2.奖励标准
在实缴资本500万元以上且项目完成落户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启动经费;落户当年起五年内按项目当年实际投入(固定资产、研发投入、租金)给予分档累进资助,最高资助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为:实际投入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8%补助;累计投入额在1000(不含)到2000万元的部分,给予12%补助;累计投入额在2000 (不含)到3000万元的部分,给予15%补助;累计投入额超过3000万元(不含)的部分,给予20%补助。对于获得人才(团队)计划支持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
3. 申报资料
新申报项目: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申请报告(申报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4)实缴资本证明(工商登记、验资报告);
(5)年度审计报告;
(6)租房协议、人员社保到位情况、固定资产清单等证明资料。
已认定项目: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申请报告(企业发展情况及项目进度等);
(4)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发票付款凭证清单等;
(十五)“科创飞地”异地研发中心补助
1.申报条件
已备案的宁波前湾新区企业“科创飞地”异地研发中心。
2.奖励标准
给予每月最高40元/平方米的租金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实际房租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
3.申报资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科创飞地”异地研发中心奖补资金申报表》;
详见《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支持“科创飞地”异地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甬前经信〔2023〕44号)。
(十六)产学研创新基地补助
1.申报条件
企事业单位具有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与高校院所签订有产学研合作协议设立产学研创新基地,能一次性承接3名以上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申报主体为企业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高于3%。
2.奖励标准
本硕学生来基地毕业实习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实习学生分别按照本、硕每人5000和8000元给予用人单位的补助。
3.申报资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新区产学研创新基地申请表》;
详见《宁波前湾新区产学研创新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甬前经信〔2023〕66号)。
(十七)甬江引才工程团队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
历年入选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团队项目的企业(未补助)。
2.奖励标准
入选2019-2020年甬江引才工程的团队项目按1:1补助;入选2021-2022年甬江引才工程的团队项目按1:1.2补助;入选2023-2024年甬江引才工程的团队项目按1:1.2补助,其中由事业单位归口管理的创新团队按1:0.5补助。
3.申报资料
新入选项目:
(1)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申请经费前一个月工资单
(2)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需依托单位证明,博士后出站需提供出站证明)
(3)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劳动合同
(4)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申领经费前一个月社保及合理个税证明
(5)经费预算表
(6)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承诺书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最新一个月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带有税务局电子档案专用章)
(9)验资报告复印件(仅对于创业团队)
(10)场地到位证明(仅对于创业团队)
已补助未领完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表
(2)团队项目上一期经费使用表
(3)上一期市级专项资用于设备购置明细表及附件
(4)上一期市级专项资金用于项目支出费用明细表及附件
(5)上一期市级专项资用于人才工资明细表及附件
(6)市级专项资金用于人才资助经费支出明细表及附件
(7)上一期团队项目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8)自上一期资金申请年度起的每年审计报告(无需附报告附注)或财务年报以及申报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9)上一期拨付的专项经费记账凭证及银行进账单
(10)企业年度销售收入明细表及附件(自上一期资金申请当月起,本期资金申报前一个月止)(仅对于创业团队)
(十八)其他符合甬前管发〔2022〕1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补助
根据相应要求提供材料。
(1)第1-10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610904964@qq.com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新区管委会副楼325室
材料受理:
张赞钕 63070071
政策咨询:
杨 展 89280380
(2)第11-16条符合条件企业,将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79742496@qq.com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新区管委会北楼229室
材料受理和政策咨询:
杨丝淇 89280285
(3)第17条符合条件企业,将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865540411@qq.com。
材料受理和政策咨询:
吴静娜 63071013
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