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重点培育企业情况排摸的通知
甬经信中小〔2024〕145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提前掌握基础信息,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高质量做好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辅导和申报组织工作,提升下步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现就做好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情况排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排摸
请各地结合我市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排摸,继续深挖有申报潜力的企业,要主动拓展排摸视野,主动对接发改、科技、市场监管、大数据、住建、商务等相关部门,对照近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产业链和产品门类导向,全面排摸种苗企业。排摸对象不要求完全符合“小巨人”企业全部指标,对创新能力突出、产品(技术)补短板填空白作用明显,或个别指标“临界”的企业应一并纳入排摸范围,能报尽报。
二、细致做好辅导
各地要注意把握申报时间节点,认真指导相关企业就增长率、负债率、研发强度等指标,及早做好数据梳理和规整;要强化部门协作,帮助企业用好专利预审“绿色通道”、产教、产金融合平台等利好机制和资源,指导企业在创新能力指标上补短锻长,及时做好布局谋划。
三、其他要求。
(一)做好正向引导。专精特新企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各地要对以往批次申报但未获评、以往有意申报但不符指标要求、新排摸企业等各类主体,分类做好分析和宣传,引导企业及时完善数据,符合申报要求,并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韧性提升、企业整体发展机遇等维度更好理解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作。
(二)按时推荐上报。我局将根据申报企业基础条件梳理确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名单,重点培育企业名单与后续培育及支持政策相关联。请各地经信部门高度重视、细致把关、慎重考量,指导相关企业完成表格(电子档另行发送)填报后,于11月5日前汇总推荐企业名单(盖章扫描件)和数据表格(电子档)报市经信局。数据填报期间,请各地经信部门做好指导和把关工作,确保数据合理,无明显逻辑错误。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靳鲁泉,联系电话:89281493,电子邮箱:1264902141@qq.com。